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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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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8月7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为加强对流通领域牙膏质量的监督管理,日前,省工商局委托黑龙江省日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哈尔滨市8家经销单位的15批次牙膏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验,合格产品10批次,合格率66.7%,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率33.3%。
根据国家强制执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此次监测对牙膏的稠度、挤膏压力、泡沫量、PH值、稳定性、过硬颗粒、总氟量、可溶氟与游离氟、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重金属含量(Pb)、砷含量(As)、质量要求、标签标志等16项指标进行了检验。
发现存在的问题是:一是牙膏含氟量不合格。牙膏含氟量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不仅能抑制牙菌斑,而且可以保护牙釉质,增强牙齿的抗酸能力,对预防龋齿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牙膏含氟量小于标准要求,则起不到上述的作用。牙膏含氟量如果大于标准要求,消费者长期使用会引起慢性氟中毒,从而损害神经系统,引发骨质疏松症、氟斑牙等问题。
二是标签标志不符合要求。主要原因是存在部分无证生产企业,以及一些企业对产品质量管理意识不强,对标签、标志不够重视。
黑龙江省工商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牙膏产品时,应尽量选购具有QS标志的产品和品牌产品,并要注意产品的标签标志、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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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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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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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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