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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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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8月8日电 记者8月7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在新一轮棚改中,哈尔滨市共有18970户家庭通过棚改享受到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这也是历年来享受经济住房优惠政策家庭最多的一年。
据了解,今年是哈尔滨市新一轮棚改的启动年,也是哈尔滨市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力度最大的一年。今年棚改中哈尔滨市首次出台了“拆一还一”、“最低保障面积40平方米”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其中明确规定:棚户区居民在上靠户型后超出部分面积按照综合建设成本或建安成本交纳购房款的房屋面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产权。统计显示,今年哈尔滨市共有18970户棚户区居民家庭,通过棚改直接享受到了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
据介绍,今年4月1日,《哈尔滨市经济实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和住房准入标准也同时公布。截至6月30日,哈尔滨市6个区100多个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共受理群众关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申请两万余份,通过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在社区公示,有1.14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初审。
今年,哈尔滨市首次确定在新建住宅项目中按项目总建筑规模18%的比例配建经济适用住房。据悉,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将于年内开工建设,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将远远低于商品房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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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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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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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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