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8月1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日前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广东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根本保障。
汪洋说,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理论创新的热土,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法治建设较好的地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省第七次党代会作出依法治省战略决策以来,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从地方立法来看,广东省地方性立法数量为全国最多,属于先行性、试验性、自主性的立法超过总数的一半,并且率先推出立法听证会等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举措;从依法行政来看,广东省率先实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政府采购等措施,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从公正司法来看,广东省率先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涉外经济审判庭等机构,率先实行立审分离、庭前交换证据、再审申诉等审判工作改革,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来看,广东省率先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四民主、两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建立了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此外,在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也卓有成效。总的来看,广东依法治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为全国提供了许多新鲜经验。
汪洋指出,当前,广东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东省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就必须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努力把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推向前进,将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科学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和社会共同意志,确保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
对于如何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汪洋指出,在新一轮思想解放过程中,用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是推动广东新一轮大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是推动广东新一轮大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从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注重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过程;要从科学发展的实践主体出发,牢固树立民主法治是科学发展根本保障的理念,更加重视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更加善于依靠法律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从增强科学发展的软实力出发,牢固树立软实力是决定性竞争力的理念,更加重视通过提升法治软实力促进科学发展。
汪洋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他说,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了广东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创造民主、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任务。
汪洋说,要达到上述目标,首先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树立正确的立法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尽快形成更加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多元化的起草机制,使立法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要适应广东省经济转型的需要,力求在保障和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建立健全现代产业体系的立法工作上取得突破。要在加快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抓紧制定涉及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公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要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结合广东科学发展的实践要求,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极进行先行性、创制性立法。要充分发挥特区立法的优势,着力推动粤港澳合作的法律衔接,建立健全粤港澳合作的法律机制。要善于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立法经验,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广东参与国际竞争的法规规章。
在谈到如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时,汪洋引用古训指出, “徒法不足以自行”。古今中外的实践证明,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当前,行政执法仍然是法律运行机制中的薄弱环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仍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确保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严格依法办事。要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着重加强有关环保、土地等方面的执法,加强有关保护劳动者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排查和妥善处理社会矛盾,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关于司法公正问题,汪洋说,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和灵魂,是检验法治是否实现的关键环节,也是评价社会是否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准。当前,确保司法公正仍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要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监督体制、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推广法律援助进家庭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设立司法救助基金,让全体人民群众平等便捷地享受到司法资源。
对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汪洋说,要加强立法监督,加大对下级人大立法、地方性规章备案、审查力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定期清理制度,确保立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司法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继续推动“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切实克服司法机关行政化的倾向。要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赔偿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同时,要发挥党的纪检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群众的舆论监督和媒体的新闻监督作用,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汪洋十分关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他说,民主法治建设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取决于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掌握、遵守与运用。现在有一种突出的社会现象,人们遇到问题时,往往不是通过诉诸法律来解决,而是千方百计地托人情、找关系。这无形中大大增加了社会成本,对社会公平、正义产生很大影响。广东要在新的历史阶段继续走在全国前面,只有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起法治社会,才是最有希望的。为此,要广开宣传教育渠道,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要突出宣传教育内容,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与实现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把握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社会人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汪洋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依法治省工作上新台阶。抓好依法治省工作,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依法治省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探索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评价指标体系;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广东省民主法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要加强依法治省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依法治省工作机构的定位、职能,构建依法治省工作长效机制,使其更好地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汪洋特别指出,建设高素质队伍,是做好依法治省工作的组织保证。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把全省各级立法、司法、行政执法队伍作为推进依法治省的主力军,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专业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信力强、深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信赖的队伍,切实担负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汪洋最后指出,继续解放思想,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广东,是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必然要求,是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广东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取得新成绩,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