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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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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9月1日电 陕西宝鸡市有关部门制定《通告》:司机违规,单位领导要接受培训,并向媒体和全市人民道歉。此举引发不同反应。有人表示支持,有人称之为“连坐令”表示质疑。
一人违规领导一起培训
日前,宝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联合宝鸡市公安局发出《通告》,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到车辆文明驾驶,人员文明出行。
《通告》特别指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期间,凡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当事人,同时组织交通违法当事人所属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主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出租车、公交车违反交通法规,其负有连带责任的公司、市运管处、交通局或城建局等领导要一同接受培训。
通告还要求,所有接受培训的单位领导或当事人必须面对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检讨。新规8月30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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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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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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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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