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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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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9月5日电 近日,鸡西市恒山区法院调解一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为四川德阳市一位民工讨回工伤赔偿款4.88万元。
2007年,四川德阳市的民工谢某来到恒山区某煤矿从事采煤工作。当年6月,谢某在处理井下饱车掉道时被挤伤,造成双侧坐骨、耻骨骨折,经劳鉴为七级伤残。谢某与煤矿发生赔偿纠纷,遂向恒山区法院起诉,院领导指示通过“绿色便民通道”快速受理此案。主管此案的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徐君亲自审理此案,在庭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她多次到被告单位做工作。经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被告赔偿谢某4.88万元。当异地受伤的谢某接过赔偿款时,激动地说:“鸡西的法官真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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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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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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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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