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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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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9月8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事厅了解到,今年全省公务员招考中的公安系统报考警察条件和体能测试标准于昨日公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等7类人将不能报考公安警察职位。此外,体能测评中有两项不达标将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录取。
据了解,此次全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中,报考者要想报名警察职位必须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且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其中,公安系统不限专业的报考者,其年龄不得超过25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统招公安专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原则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45公斤。限专业的报考者,其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放宽到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8米,其矫正视力为4.8,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20%。
同时,人事部门提醒报考者,7类人不能报考警察,即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此外,报考公安警察职位的考生除了笔试外,还需进行体能测试,如果其中两项体能测试不达标,将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录用,公安专业毕业生可免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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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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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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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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