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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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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9月10日电 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昨日(9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栏中公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08年下半年本市节能降耗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要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规定每周少开一天车,倡导单位和个人公务出行选乘公共交通工具。
下半年节能工作紧迫
据悉,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从上半年全市节能降耗形势看,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完成全年目标仍十分严峻。
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下半年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做好下半年节能降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增加投入,加强领导、强化考核。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机关示范表率作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监督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完成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的目标。
机关停用高油耗车辆
在通知中有关推进政府机关节能方面提出,要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停止使用环保不达标、油耗高、排量大的车辆,建立公务车辆使用网络管理系统,对车辆使用、维修、油耗、里程等指标试行网上公示,继续清理超编制、超标准车辆和借用车辆,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规定每周少开一天车,倡导单位和个人公务出行选乘公共交通工具。
加强机关节能情况公示和监察,每年定期公布机关能源消耗情况,开设机关节能监督热线,对机关能源使用中的浪费现象接受社会监督,对市级机关节电情况实施监察,发现不合理用电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将通过适当途径予以通报批评。
加强机关办公用电管理,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夏季控制在26摄氏度以上,冬季控制在20摄氏度以下规定,各类办公室、会议室全面采用节能光源,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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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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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梦 俞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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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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