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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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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9月18日电 2008年9月13日,鸡西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的检查人员对鸡西市节日市场物价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大商新玛特在一楼促销百事七喜美年达饮料,汇源鲜果饮礼盒,原价未标示,只写特价每箱分别是40.80元、20.80元;并用自制价签写上“鸡西市物价局监制”来诱导消费者。在秋林超市,检查发现所有商品均没有明码标价,促销的买一赠一商品没有标示所赠商品的规格、内容等。依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三款,上述行为属于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
检查中发现,广益城肉禽鱼、蔬菜、月饼市场价格稳定,供应充足,鸡蛋价格略高于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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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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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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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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