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9月19日电 符合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也将有可能入户东莞了。
昨日(9月18日),有关部门公布了《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包含了上述内容,在9月28日前,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事业单位也可参照该办法执行。
近年来,东莞致力于推动莞外户籍人才入户。
2006年8月11日市政府颁布了《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07年8月8日市政府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当《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时,上述两个文件将同时废止。
进城务工人员也可迁户
据介绍,《办法》所称的企业人才是指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在本市重点或大型企业工作的中高层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而即将废止的《规定》中所指的企业人才,则不包括符合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来自公安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东莞有外来劳动力5669798人。在东莞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他们在这里奉献了青春和汗水,为东莞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旦《办法》获得通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成为东莞人的愿望将不再是梦,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随迁,其子女入托、入学,可按户籍人口待遇安排。
须由企业提出申请
据介绍,企业人才迁户实行入户配额管理,由企业提出申请。在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及获得的入户指标数方面,《办法》与《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办法》对申请迁户的企业人才提出了诸多条件。与《规定》相比,《办法》在年龄等方面作出了调整。
《规定》中说,申请入户的企业人才男性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而《办法》则要求男女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而对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有特殊贡献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规定》中要求申请入户的企业人才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5年以上,而《办法》则对此作出了修改,只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相比之下,《办法》的要求有所放宽。
据介绍,自《规定》出台后,莞内企业积极申报入户指标。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东莞市企业人才入户审理办公室共接到222家企业提出入户指标申请,总批准入户指标12994个,但是两年来只有240名中高级人才入户东莞。据了解,之所以指标多入户少,是因为绝大部分人达不到在本市缴纳社保满5年的条件,而被卡在入户的大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