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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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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0月7日电 自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来,鸡西市工商局以对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开展清查含三聚氰胺奶粉工作。
9月12日,针对媒体报道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含三聚氰胺的严重问题,鸡西市工商局当日下发《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系统执法人员立即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进行拉网式逐户清查。做到提前部署,提前安排,在第一时间排除含三聚氰胺奶粉隐患。市工商局迅速成立流通环节奶制品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各县(市)局、各分局也成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级12315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保证有专人接电话,及时受理申诉、举报和咨询。制定下发《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奶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求各基层工商所,严格清查国家通报的25个生产企业93个批次的不合格奶粉和液态奶,一经发现不合格奶粉和液态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鸡西市工商局严把进货关,逐户检查奶粉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商场、超市索证索票率达到100%。在索证索票基础上,追踪检查三鹿牌奶粉鸡西代理商,查扣三鹿牌奶粉626袋。对奶粉经营主体资格开展全面检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59户。规范奶粉市场经营秩序。把住重点区域关,突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边远矿区以及农村等区域的监管力度,消灭监管盲区和监管死角。把住源头关,对登记的14家奶粉生产企业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把住上市关,在特殊时期,对通报企业生产的液态奶,采取特殊监管措施,既对不在通报批次之内的液态奶但生产日期与通报的批次相邻近,消费者反应强烈的,依据《特别规定》第五条,要求经营者必须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同一批次的检验报告,否则不准上市。把住社会监督关,在清查工作中,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要求商场、超市、食杂店等奶制品经营场所,在醒目位置公示国家通报的不合格奶制品批次和名单,随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误购,发现不合格奶制品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把住退市关,对含三聚氰胺的奶粉、液态奶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全部下架、就地封存、登记造册、不留死角。实现25家企业93个批次奶制品100%退市。
截至9月24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02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8906户次,退市奶制品15327.1公斤,受理和处理有关奶制品的咨询、申诉和举报57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87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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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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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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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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