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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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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0月16日电 国企开展境外期货业务不得投机,只可套期保值,应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
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日前要求,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期货业务,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不得投机交易。
10月10日,证监会召集25家取得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有关负责人举行座谈会,为应对近期国际商品期货市场的巨幅波动、加强企业风险控制做出紧急部署。
姜洋在座谈会上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境内外市场相关度越来越高,很多大宗原材料高度依赖进口,而这些大宗商品国际现货贸易主要参照境外期货市场的价格定价。近来,由于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动荡、美元贬值、金融资本的参与等各种因素导致商品期货价格剧烈波动,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企业规避价格风险,锁定成本和利润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日渐成为持证企业实现经营目标不可缺少的风险管理工具。
针对近期商品期货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引发的市场风险,他对持证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依法合规运作,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不动摇。国有企业在期货市场上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不得投机交易。只要坚持套期保值原则,风险就处于可控范围。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期货、现货两者有效结合能保证企业正常盈利。二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狠抓落实。持证企业应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指引和企业自身实践经验,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形成完善的制衡机制,并及时对其有效性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需要不断完善,确保其持续有效。三是加强市场研究,培养合格人才,提高套期保值水平。企业要在继续引进合格人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现有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合规意识和风控能力,确保境外期货业务合规、安全、高效。
与会持证企业代表介绍了各自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以及境外期货业务操作中的经验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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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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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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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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