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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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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0月28日电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结果将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负责人表示,5年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同时,一些中央企业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费用投入不足、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等问题。有关负责人指出,为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资委出台了该《暂行办法》。
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加大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力度。在总结过去五年安全业绩考核经验的基础上,对降级降分处理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中央企业发生瞒报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该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律实行降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年度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都要依据规定进行降级、降分的处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同时,对安全投入达不到法定要求的,规定在考核业绩利润时相应予以扣除,目的是引导企业增加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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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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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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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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