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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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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1月5日电 对服务社区居民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等,贵阳市将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贵阳市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其中规定,贵阳市内的社区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贵阳市对其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另外,对用自有房新开办或租房且租期超过3年以上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福利机构,贵阳市政府将给予一定补助。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社区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将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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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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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雨岑 周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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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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