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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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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9日,麻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陈亚光在工作中了解到,麻山一居民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将一台崭新的摩托车卖给林口鞍山村村民。陈立即将此情况向大队作了汇报。大队立即围绕可疑人开展工作。经查,温某曾因故意伤害罪入狱15年,07年9月出狱后,一直无正当职业,近期温某经常更换摩托车,经济收入不正常。刑警大队来到温的住处,发现三台崭新的摩托车停在温某家中,经查无合法手续,温某被依法传唤。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温交待了为牟取暴利,从青岛等地低价购买盗抢摩托车,欲在麻山销售,没想到刚一出手就被发现。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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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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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麻山公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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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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