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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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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1月27日电 24日,建行公布了新房贷细则,并表示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及房贷中心掌握。25日,建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士向新民网记者表示,此次能享受房贷新政规定的客户必须是购买首套房,二套房不享利率优惠,对于10月27日以前办理过房贷的存量用户,仍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政策要求,暂不调整利率水平。
该人士称,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对于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用户,该人士指出,要根据首付比例、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适当给予一定优惠,但会提高首付比例。如果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在20%到30%(不含)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8倍(含);首付比例在30%到40%(不含)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75倍(含);首付比例在40%以上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不含)。
同时,该人士向新民网记者表示,10月27日以前办理过房贷的存量用户,仍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政策要求,暂不调整利率水平。但10月27日以前签过合同,暂未办理好房贷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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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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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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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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