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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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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1月27日电 鸡冠区法院以审判工作为平台,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法制建设为主导,不断创新载体形式,保证了审判职责的履行。
在审判工作中,鸡冠区法院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公开宣判,以此向旁听群众宣讲法律,扩大普法范围;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并允许新闻媒体如实报道。为更好地实现“阳光司法”,审判组织依法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各方当事人,严格执行证据规则,将举证责任、提交证据时限、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等释法明晰,以书面形式交代给当事人,使当事人能充分监督审判人员及审判法庭正确履职。该法院还在立案窗口、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办公场所等醒目位置设立牌匾、公示栏、宣传标语等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内部制度、排期开庭等情况。公开审务,不仅把依法治院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也使普法工作在各个层面凸显创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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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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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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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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