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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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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2月3日电 昨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在佛山分会场要求,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贯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工作。
据介绍,我省药品价格连续7年有所下降,从2006年以来减轻了百姓药费负担80亿元。但是,我省依然存在医药费用上涨过快的问题,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与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消“以药养医”、解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等问题,省委省政府部署全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工作,并将深圳、湛江、韶关定为试点地区。
省物价局局长孔庆奇提出,政府要推行公开、公平的阳光定价方式,对药价进行全程监管,以药品通用名制定最高指导价的模式,让药品价格更趋合理。政府要加大医疗卫生财政扶持,引入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关系,按照医疗服务的成本进行定价,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服务价值。各地要选择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单病种限价收费方式,扶持技术含量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周天明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并积极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市场监测,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督机制。组织力量对本地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成本监审,做好药品价格初审工作,合理制定药品价格和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用耗材、医用试剂、医院制剂药品价格的监管,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医药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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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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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谈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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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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