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着燃油税的开征,最近中国社会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日前云南楚雄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处长杨凯就以网友的身份发帖,反对开征燃油税,并列出14条理由。而一些网友则认为他是为既得利益集团代言。
我仔细看了杨凯的14条意见。坦率地说,这些意见大部分说得在理,像他举出的国外征燃油税是因为基本没有收费公路,不存在路桥费,以及中国公路等级不一,没有提供平等的竞争条件,等等,都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燃油税的出台不解决此类问题,极可能适得其反。如果像国家发改委此前公布的燃油税改革方案那样,只取消养路费和二级以下公路收费,我的看法也是,还不如就维持现在的体制。
事实上,燃油税的开征,系大势所趋,且“燃油税费改革具有的多项重要意义已成共识”,但自开征问题提出以来,一直存在反对意见。反对者中既有公路交通部门的所谓既得利益者,也有站在中立立场的税收专家。国内某知名税收专家几年前就曾撰文认为,燃油税的提出,是因为当初来自于政府部门的非规范性收费行为盛行,但随着这种“乱收费”现象的逐步遏制,走上了规范化的公路收费实际和燃油税的作用没有什么两样,且由此产生的效果,并不比开征燃油税差。此外,考虑到开征燃油税过程中所经历的周折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方面成本,如果现行养路费等相关收费强化制度规范,反倒可能是一个更加行之有效的事半功倍的举措。
现代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的社会,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群体。既然利益参差,观念歧异,视角不同,要达成某种全体共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出台时,某些自认为利益可能会受损的群体要表达自己的不满,当然应该允许。
中国目前是一个利益发育不均衡的社会,强势利益集团与弱势利益集团从社会中取得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既得利益者属于强势利益集团,从这个角度看,反对为既得利益集团代言并非毫无道理。但是,这并不表明既得利益集团就不可以说话。何况,也有一些人虽是既得利益集团的一分子,但他的发言可能并非代表他所属的这个阶层,亦有为社会着想的考虑。因此,我们不能把所有属于既得利益者的发言都看作是为既得利益代言。如此看待问题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所以,对不同利益集团参与决策的努力没有必要全面地加以否定,多一种声音会给理性科学决策更多的机会。同时,不同利益集团的参与也可弥补民意表达机构代表性的缺陷,让少数人也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防止多数人以多数的名义剥夺少数人的权利,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少数人的不同乃至反对意见,有可能是错的,也有可能是对的。后一种情况还好说,如果少数人的反对意见本身就是错的,能否尊重他们说话的权利,让他们充分地表达出来,这不但考验着决策者的胸怀,更考验着我们这个社会的民主机制。
所以,无论对决策者还是社会来说,首先要改变观念,其次要开放更多的空间、提供更多的平台让不同的利益群体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包括显示出自己对某些问题不同的看法,第三是构建起一个公平合理的公共讨论机制,对民意进行科学的吸纳、评估和回应。只有如此,我们的社会才能尊重反对者的声音。
具体到燃油税问题上,政府部门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既得利益者的反对意见。这样出台的燃油税方案,才会是一个既可实现预期目标,又可绕开利益冲突和油价波动,并且成本最低、周折最少、易于操作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