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资深烟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我每次看到有什么控烟措施出台,都不由自主地想鼓掌。这大概是烟民“原罪意识”作祟,还可能出于一种依赖感,指望通过外力作用帮助自己戒烟或少抽点。
日前,中国控烟协会举行“烟草税和其在中国的潜在影响”研究成果发布会,多位专家一致建议:每包卷烟增加1元,吸烟者人数将减少1370万,挽救340万人的生命,政府税收将增加649亿元;中国政府可以考虑大幅提高从量消费税,从目前的0.06元/包,提高到1.00元/包,从长期看,中国应该考虑把总的税率提高到零售价的60%以上。
看到这个消息,我马上又准备举双手赞成了。想着就让人激动啊,1块钱既能够拯救烟民于水火,又为政府税收作出卓越贡献,这种事情上哪里去找?照理说,专家该强烈建议每包香烟增加10元消费税才对,那样的话,中国烟民将消失一半,而政府税收可以在这基础上翻10倍。可这该不是在做梦吧?多少国家、专家和控烟组织梦寐以求的无烟乌托邦,居然一夜之间就让人看到了实现的曙光?
这一切当然不会是真的。否则,全世界的无烟组织早就揭竿而起了。控烟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算术题,在这充满硝烟的战场上,永远存在着各种成本和利益的考量。在《上瘾五百年:瘾品与现代世界的形成》这本有趣的书中,对此就有十分精彩的分析。其中有一条可谓颠扑不破的“瘾品法则”:“一旦上了瘾,需求量就固定不可少了。”事实也是如此,装满香烟的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再想把盒子盖上可就不那么容易了——后面估计会跟着一望无际的求告无助的烟民。
和酒精、咖啡因一起被列为瘾品“三巨头”的烟草,其为人所熟知的鲜明特性,决定了任何控烟政策都必须小心翼翼,谨防适得其反。就说这1块钱吧,对于抽20元一包烟的人来讲,最多就是少抽一支;而对抽2块钱一包的烟民,效果也不见得有多大,我猜烟民们宁愿少吃几口饭也不会因此而戒烟。那么,提高烟草消费税的结果就可能是:烟民依然不见减少,税收却坐火箭升空了。
如果继续抬高税负,美国上世纪初期的“禁酒令”,则是前车之鉴。这类故事近两个世纪以来在全世界范围不断上演。比如加拿大1989年、1991年两度大幅提高香烟税,结果造成香烟走私大规模扩散——走私者先把加拿大品牌香烟出口,再偷偷地运回来。在加拿大卖45加元的一条香烟,在边境以南的美国只要半价,这产生了所谓的“跨境效应”。而问题就在于,消费税该征收多少才算合理?税负轻了起不到效果,重了却又可能为走私、造假提供政策赞助。显然,这个问题光靠几个专家是找不到答案的。
更为严峻的一个现实是,随着烟草税在许多国家政府税收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府对烟草税几乎到了不离不弃的程度。换句话说,就像吸烟上瘾一样,各国政府在征收烟草消费税方面,也患了程度不一的“税收上瘾症”。就拿我们国家来说,烟草税收一度(也许至今仍然)是国内极大的税源,2007年全国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3880亿元。至于烟草行业成为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和主要税源,也不是什么秘密。这意味着,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已难以舍弃烟草业,而片面提高烟草消费税,将可能进一步加大这种依赖性,直至深深卷入其中、无法自拔。
所以我认为,专家们也该把这一因素考虑进去,否则再怎么用心良苦,都是为“税收上瘾症”患者打一针兴奋剂,使之病情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