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能静宣布和庾澄庆(哈林)离婚后,随即打起了官司。日前香港《壹周刊》报道“伊能静8年收取庾澄庆6600万新台币”,此言论惹恼伊能静。她以损害名誉权为由将《壹周刊》告上法庭,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受理了此案。
伊能静和哈林离婚传言告一段落,但有关伊能静的新闻仍余音未了。先是有媒体称她谎报年龄,明明1968年出生,对外却称是1969年。再是外界将婚变源头指向婆媳不合。港媒报道称,两人4年前已协议离婚。当时伊能静和黄维德在某派对上有亲密举动,后传到庾澄庆耳中让他大为恼火,多次提出离婚,不过当时伊能静不答应,此后两人聚少离多,只在儿子面前才装出“一家人”的样子。
不过上面这些报道并不是令伊能静最气愤的,日前《壹周刊》刊登“伊能静8年收取庾澄庆660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320万)报道,暗贬她“贪财忘义”,让伊能静决定反击。她发声明表示双方婚姻结束后,仍维持原先财产配置之情形。早前庾澄庆请求她以其个人名义在内地购买的房产,目前仍登记在庾澄庆本人名下。绝非如之前报导“为了离婚,放弃儿子扶养权,还向庾澄庆要求保留内地房产”。她以损害名誉权为由将《壹周刊》告上法庭。对此,伊能静内地事务经纪人周先生表示:“这是艺人的私事,我不会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