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销售排列前三的德国NUK品牌婴儿近日被曝含有一级致癌物质石棉,4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已紧急对该品牌婴儿爽身粉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不是韩国有关部门对其市场销售的以滑石粉为原料制造的30种婴幼儿爽身粉进行检查,发现并公布12种产品中含有禁用的一级致癌物石棉。或许,我们国内相关部门还被“蒙在鼓里”。
从2008年3月份,苏州德宝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丝绸进出口公司从韩国保宁公司进口5批总计11.6吨婴幼儿爽身粉半成品,到产品流入市场,并被消费者使用,至今长达一年有余而未能被相关部门查知。曝露出来的是我们在产品质量监督监管上的软肋。
实质上,当前我们的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确实存在问题。有不适应科技发展、标准过粗过宽的问题,甚至还存在国际已经认可和公认的标准,迟迟在我国得不到“接轨”的问题。就如“三鹿奶粉”事件中的三聚氰胺,当地质监部门反应迟钝到了盲目自信的地步,最终的检验检测结果还是将样品送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才最终确认。如此滞后的检验检疫标准,又如何适应层出不穷的新生事物?又如何阻挡住可能对人民群众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伤害呢?
而且,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效果差强人意,也与机构设置和体制有关。西方发达国家在食品药品或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上,责任比我们明确,分工也相对合理,也就是说,出了问题能够“打准责任人的屁股”。而我们却比较欠缺,就一个产品质量问题,质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等诸多部门都有检查监督权。看似人多势众,其实是“九龙治水”、“鸡多了不下蛋”。一些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发生后,竟然需要多达五六个部门和多个层次的地方官员被问责,由此可见责任承担之滥。
韩国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水平并不比我们高,我国卫生部门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早就将石棉列为化妆品原料成分中的禁用物。可见,我们是有“标准”的,但这一标准为什么不执行?究竟在哪一道关口让“致癌产品”堂而皇之地进入我国市场?又在各大城市上架销售?这个巨大的漏洞如果不及时堵住,恐怕,类似的婴儿爽身粉致癌事件还将屡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