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在城市以“奖励和计件工资制的恢复”拉开了序幕。30年来,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逐步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形成。
但同时,我国也由世界上居民收入最平均的国家之一,变成世界上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城乡、区域、行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资料图 新华社发
以2008年统计公报为例,城乡之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3.3;地区之间,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例,西部的贵州与东部的浙江之比为1:3.3;行业之间,最高的金融业收入水平达40312元,是全国平均工资的2倍,其29.6%的增速也居各行业之首,比全国平均增幅高11.3个百分点……
收入分配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了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而且关系着当前扩大内需政策能否有效启动,更事关社会稳定,已成为当前改革的焦点问题之一。 详细>>>
收入分配改革的关注点
1. 加强初次分配调整
2. 改变再分配向政府企业倾斜局面
3. 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
4. 以制度力促国强民富 详细>>>
纵观30年来我国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我国的高收入行业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
1978年改革之初,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业和水利管理业为高收入行业,而这一时期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收入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为全社会总体收入都不高,高低收入之间的差距不是十分明显。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1.8倍左右。
此后直到1992年,采掘业一直成为高收入行业。1993年,高收入行业转变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以及房地产行业。这也反映出我国房地产业和邮电通信业开始崛起。
1994年以后,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房地产业仍是高收入行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开始加入到高收入行业。
资料图 中新社发
2002年,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房地产行业成为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行业的平均工资高出全国平均工资约5000元,最高人均工资水平与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比例为2.99:1。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详细>>>
30年收入分配政策流变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克服平均主义”,会后,以农村为突破口,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并作出了若干具体规定。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管理体制,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二是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结构工资制;三是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十四大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后,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实行了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了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国家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内部分配,不同企业之间的工资水平因经济效益的高低不同拉开了档次。二是进一步改革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三是颁布并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发挥税收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关系的作用。四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改革和完善了社会保障制度。 详细>>>
基尼系数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收入差距的测量指标,其数值在0~1之间。数值越高,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越高。按照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的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危险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综合各类居民收入来看,基尼系数越过警戒线已是不争的事实。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自2000年开始,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2006年则升至0.496。
这意味着,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突破了合理的限度…… 详细>>>
收入分配创新的浙江实践
个人所得税占中国全部税收收入比重尚低,2008年不足7%,但是由于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对社会收入分配具有很强的调节功能,一直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尤其是对免征额的调整。
“从整体上来说,目前对调节分配作用有限的分类税制,未来要逐步走向综合所得税制,使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原则得到更好的体现,来充分发挥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结合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管理的举动,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尽管这个方向“难度很大,但如果不去做,永远做不起来。”
“一个税制越复杂、考虑的东西越多,它就越公平、越合理,反过来看,越简单,征管成本就越低,但是就越不公平,这是一对矛盾。”同样来自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的张斌告诉本刊记者,为了充分发挥个税的调节功能,“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找一个符合国情的均衡点。”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