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鸡西市把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党内激励制度作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着眼于党组织、党员和基层党员工作者三个层面创新激励保障制度,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生机与活力,发挥其加快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
一、在建立健全党组织激励保障制度上积极创新,让党组织推动发展有"动力"。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将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在行政经费、管理费中列支。"两新"组织党组织、离退休党组织缴纳的党费,由有党费留成的党委按50%的比例返还,作为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不断加大党建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二是维护合法权益。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政策干涉基层单位经营自主权、向基层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擅自增加基层单位负担等行为,由党组织以组织名义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正式答复。超过期限不予答复或对答复情况不满意,直接向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反映情况。三是给予相应奖励。对在招商引资、上缴利税、农业和农村工作、煤矿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组织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被评为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党组织进行挂牌,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在建立健全党员激励保障制度上积极创新,让党员投身创业有"干劲"。一是关心党员生活。以党员入党纪念日为契机,由所属党组织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通过召开谈心会、送"入党生日贺卡"、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等多种形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对具有50年以上党龄或年满75岁的农村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党员,每人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党组织每两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被流入地县以上党委、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流动党员,享受在当地落城市户口等政策待遇。二是支持党员创业。通过无偿提供周转金或对小额贷款利息给予补贴等形式,推动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党员与农民致富联合体、党群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激励有能力带动身边党员群众致富、有生产发展项目的党员干事创业,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对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流动党员,简化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无偿提供求职登记、介绍、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服务,户籍在本市务工的农民流动党员的培训费用,按培训专业不同给予培训单位补贴;对务农的流动党员,无偿提供技术、信息和政策咨询等服务,无偿发放新技术、新农资、新种子推介等资料;对务工的农民流动党员,无偿提供政策咨询和务工信息等服务。三是表彰优秀党员。对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的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受县级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对在抗灾、抢险等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和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党员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组织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国有企业生产一线中的优秀共产党员免费体检并定期疗养。
三、在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激励保障制度上积极创新,让党务工作者服务基层有"奔头"。一是定期走访慰问。对离休老干部、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连续从事党务工作20年以上的老党务工作者,以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老模范,由基层党组织进行定期走访慰问,及时了解并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二是优先培养选拔。把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纳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符合条件的及时提拔使用。注重从乡镇、街道、学校、国有企业的优秀党委书记中培养、选拔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从优秀的村、社区党务干部中培养、选拔乡镇、街道干部,特别优秀的录用为国家公务员。选拔综合素质较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上挂"乡镇(街道)党政副职,特别优秀的通过公开选拔方式,担任乡镇(街道)党政副职,挂任县(市、区)委常委、人大、政协常委或副职,参与有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研究决策,不断拓宽党务工作者进步渠道。三是提高政治待遇。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直管,县(市、区)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农村、社区和规模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调整必须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选拔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的基层党务工作者,通过法定程序推荐其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每2-3年评选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对被评为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受县级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组织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和国有企业中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免费体检并定期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