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7月28日讯 今春以来,由于虎林市雨量偏少,旱情较重,虎林市政府为保证春耕生产,下拨了抗旱救灾专项资金物资。为确保资金物资及时合理有效使用,虎林市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水务、农业等有关部门采取三项措施,对抗旱救灾物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抗旱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过程跟踪监督。
一是制定专款管理使用制度。为确保物资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出现问题,研究制定了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规定。要求各乡镇的抗旱救灾物资资金一律不得直接发放到村委会或村民手中自行决定使用,必须统一交由乡镇经管站或财政所保管支付,各村必须作出详细周密的使用计划,提出可行性的报告,经乡镇政府批准后再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使用;对物资资金的使用过程要实行跟踪式监督指导,力保资金不挪作他用;对已投入到各村用于抗旱救灾和生产自救的资金,要对使用后的结果实行对照验收,看是不是真正全部将资金用于抗旱救灾和生产自救上,是否收到资金投入的效果。二是成立抗旱救灾物资资金检查组。与市财政局、农委、水务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预防抗旱救灾物资资金工作检查组”,重点检查物资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合理性和效益性,防止滞拨、滞留、挪用、克扣抗旱救灾物资资金,防止因工程进度缓慢、工程质量低下、物资以次充好等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并定期上报有关情况,确保按规定管好用好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三是认真查处抗旱救灾中违纪违法行为。对在前期抗旱救灾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和抗旱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截至目前,已组织投放资金30余万元;检修机、电井近2500眼;维修拦河坝9处,确保了春耕生产任务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