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1月6日讯 梨树区法院在办案中实行“阳光执行”的做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今年以来,在“清积”过程中共执行案件133件,全部执结,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他们通过公开交流的方式,使当事人双方在和解的状态下执行。前不久,他们召集36件无财产执行的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对话,并在执行中对当事人采取说服、交流、体验的方式,使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到双方和解的状态。并邀请人大、社区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执行,由被执行人承诺以后有履行能力保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使双方达到谅解,促使“执行和解”。该院对有难点的执行案件,集中力量采取快捷的方式执行。在处理外区民工申请执行老达五井劳动争议案件时,因井口停产,矿主难找,该院建立了信息网络,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到被执行人家。经过耐心法制教育,被执行者很快履行了义务,3万元工伤赔偿款及时交到申请人手中。在执行凤山村土地承包纠纷案时,因双方当事人是父子关系,争执很深,矛盾激化。为此,该院邀请村委会成员多次调解,申请执行人终于同意将承包土地让其儿子耕种,被执行人给付7000元予以补偿。达到了执行和解。
该院在执行过程中,以人为本,热心为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在执行李军申请执行王伟工伤赔偿案件中,经调查,王伟确无执行能力,而李军家生活困难,家人有病,孩子无户口。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干警积极为当事人垫付生活费,送衣送物,满腔热情为执行人服务。通过“阳光执行”,达到和解,使当事人感到了“阳光”的温暖。
为维护法律尊严,他们出重拳坚决打击拒执罪。入秋,他们在执行一件人身损害案中,被执行人将本可还付执行款的物资变卖用于其他。该院查明事实后,认定其构成拒执罪。对被执行者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并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一案件的处理,在梨树区产生了较强的警示作用,为今后破解“执行难”打开了一个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