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7月28日讯 7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鸡西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鸡西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购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遵循法规政策,保证依法合规。两个办法认真遵循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和指导性文件,符合国家、省有关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的政策精神,内容与上级法规政策保持了一致性。两个办法的制订侧重把握了三个方面的原则。一是针对弱势群体普遍存在的实际,注意把握了政策倾斜的原则。二是针对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原有房屋面积普遍较小的实际,注意把握了利益调整的原则。三是针对我市以往存在采煤沉陷区改造政策的实际,注意把握了政策连续性的原则。二、科学合理公正地设定安置补偿及价格标准。通过反复论证,在征收安置方面,确认以50平方米为上靠户型标准比较贴近实际;有关上靠户型交纳价款及安置房购买的价格以2014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布价格为基础比较合适。在此基础上,还设定了上靠户型标准、外区就地安置出资标准、市中心区安置出资标准、货币补偿标准、安置房购买价格上限等相关的征收安置补偿标准。
就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两个办法,市政府要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紧实施购买安置工作,主动深入地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沉陷区棚户区百姓的宜居梦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