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强对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有针对性地解决各地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来自我省煤城的全国人大代表、鸡西市委书记王兆力在谈到政府工作报告这段话时备感振奋。
王兆力告诉记者,报告透露出的信息表明,今年国家将继续加大对边远省份和贫困地区的支持,我省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等将会迈出新的步伐。他说,采煤沉陷区治理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国家为支持煤炭资源型城市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煤矿城市建设发展,改善沉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促进矿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从2001年起,国家先后对黑龙江四个煤矿城市的原国有统配煤矿采煤造成的沉陷问题实施了两期治理。截至2009年底,四煤城共完成新建住宅400多万平方米,配套公建30多万平方米,搬迁安置沉陷区居民6.5万户。仅鸡西市就完成新建住宅85万平方米,配套公建5万平方米,安置沉陷区居民1.4万户。
“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使矿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也为今后继续治理积累了经验。但由于煤矿城市采煤历史长,沉陷区范围大,虽然国家给予了很大支持,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全部解决。”王兆力坦言,采煤沉陷是个动态过程,一般国有大型煤矿煤炭的埋藏比较深,经过三十几年才能达到地面的稳定。所以,沉陷对地面造成的损害是逐步显现出来的。国家实施的两期治理工程,普查的时点一期是1998年以前、二期是2002年底以前,由于当时地质尚未达到稳定,在国家批复的已经治理区域内,近几年地面仍然继续下沉,对地面建筑物和设施的损害还在不断的发生,这种情况全省还有100多万平方米。
此外,黑龙江是老矿区,除国有统配煤矿之外,原省属煤矿、地方国有煤矿和地方小煤矿由于煤层较浅,采煤造成的沉陷对地面建筑物的破坏程度要大于原国有统配煤矿,但这类煤矿造成的沉陷损害没有纳入到国家一、二期采煤沉陷治理范围内。全省地方煤矿采煤沉陷造成的受损建筑物大约有300多万平方米,受损的农田大约5000多公顷,受损的基础设施大约3亿元以上。
王兆力建议国家继续实施后续治理工程,对原国有统配煤矿采煤沉陷区域内没有治理和新发生的受损建筑物继续治理,予以彻底解决。同时把地方煤矿历史上形成的采煤沉陷区纳入到治理范围,建立采煤沉陷治理专项补偿机制。对煤炭开采企业采取征收采煤沉陷治理专项补偿基金或矿山环境恢复基金等办法,由地方政府统一征收,用于采煤沉陷区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本报北京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