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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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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1日电(记者吕福明)“过去下井采煤时,空气中常散发着一股腐朽的坑木味,有时还有淡淡的瓦斯味;如今,即便是在地下800米深的巷道里,也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井下作业的安全感也有了。”3月中旬,曾做过3年采煤工的兖矿集团职工罗锡亮如是说。
罗锡亮所感受到的正是山东煤矿安全生产的新变化。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探索建立煤矿安全投入保障机制,煤矿安全投入每年以40%的速度递增,无论国有大矿还是乡镇小矿,安全设施与装备水平明显提高。仅去年以来,山东省就投入安全生产资金10.5亿元,矿井抗灾害能力大大增强。如今,在滕州的一些煤矿,已实现煤炭安全生产远程数字监控联网,对矿坑井下的瓦斯、温度、风量与风速等数据实时监控。
防止突击产量、见利忘安全的思想,山东出台了一系列处罚超能力生产煤矿的措施,决定凡严重超能力组织生产并故意瞒报或少报产量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吊销矿长资格证,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经过努力,目前山东省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安全目标控制体系,多角度、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及应急救援防范体系,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省煤监局局长公茂泉认为,实现监察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是山东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一条基本经验。在安全管理方面,山东坚持依法办矿,逐步形成安全责任风险机制。各级政府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双向考核。如,潍坊5个市县煤矿向市行办交纳了安全风险抵押金;临沂矿务局则规定对发生1人以上死亡事故的煤矿,解聘“一把手”职务,并扣罚单位工资总额30万元。去年,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矿井1344次,监察覆盖率311%,查处各类事故隐患9087条,有337名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16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全省上下齐抓共管,措施到位,监管有力,去年山东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35,同比下降0.32,煤矿安全生产创全国同行业安全最好水平。截至目前,山东煤矿生产原煤1.41亿吨,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已连续3年大幅度下降。2004年,这个省事故死亡49人,同比减少48人,全省煤矿杜绝了5人以上死亡的重特大事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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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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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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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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