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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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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吴小花(化名),家住长宁区,下岗在家多年,女儿现年14岁,在本市读初中。我丈夫1995年在浦东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5年了从不支付女儿的生活费,却与所雇佣的打工妹公开非法同居,并于2000年底生下非婚生子,其后连续四次诉至法院要与我解除婚约……”昨天下午,记者在市妇联权益部办公室内看到这样一封本市妇女的求助申请书,落款是2004年9月3日。
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在去年全市妇联系统法律援助接待的各类咨询求助中,反映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同居)的绝对数量由2003年上半年的28人次剧增至2004年的313人次,占婚姻家庭类咨询总数的11.69%,在各类求助中所占比例最大。而以往所占比重最大的离婚类咨询则从原来的37.2%明显下降为11.06%。另据有关方面统计,在上海市妇女维权热线去年接听的1355个来电中,婚姻家庭类求助电话达828个,占61%,反映最多的问题也是非法同居。由此可见,非法同居问题已成为眼下本市妇女维权求助的新焦点。
市妇联权益部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去年《婚姻法》修改后,出于对当事人的尊重,离婚权得到法律更好的保障,离婚相比以前更加自由,因此对离婚的咨询相应下降。但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非法同居的看法也比以前要宽容了,因此非法同居和婚外恋现象开始增加,这与社会舆论对这类现象宽容度加大有很大的关系。而调查显示,事业有成者和外来务工者则是非法同居的高发人群。
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葛影敏表示:“非法同居是造成家庭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希望通过各级妇女法律援助网络,为求助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建立和谐家庭、和谐社区,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据了解,本市目前共有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分中心、站、点)217个,其中市级1个,区县级19个,222个街镇区中建有197个。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市、区县、街镇乡、居村四级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共接待来电、来访者25861人次,其中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电、来访者计4615人次,代书各类法律文书2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2件。统计表明,有关婚姻家庭纠纷前来咨询求助的占首位,有13439人次,占52.32%,其中反映发生家庭暴力的有1415人次,占婚姻家庭类的10.53%,与非法同居、离婚一起并列本市妇女维权三大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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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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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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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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