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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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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4月27日电 记者(陈瀛)为了更好地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给纳税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办税环境,树立高效、廉洁、公正、严谨的国税形象,梨树区国税局在全体干部中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向纳税人道歉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因过失或故意造成税收执法过错行为,依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给予执法过错行为责任人的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向纳税人道歉制度是由于税务人员在办税过程中非礼仪服务和未按规定承诺时限办税,致使纳税人不满意的,必须由领导亲自带领过错人登门向纳税人道歉,并写出书面检查,直到纳税人满意为止。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实行廉政诫勉,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该局自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向纳税人道歉制度以来,共接到举报四起,其中办税服务方面一起,税款征收方面的一起,涉及税务稽查执法程序方面的两起,该局均根据承诺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罚款和通报等处理,并及时向纳税人道歉,取得纳税人谅解。
不久前,该局监察部门在对纳税人进行回访过程中,发现该局一名干部在为福利企业办理退税过程中,因休假未及时将企业退税资料传递,耽误了企业资金的周转。得知此事后,局党组认真对待,除对该干部进行谈心,使其端正服务态度外,还委派主管局长带领相关人员亲自到企业进行道歉,该企业看到局长亲自来了,感到特别不好意思,一个劲儿地说:这么点小事儿,你们还这么重视,我做买卖这么多年,这还是头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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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鸡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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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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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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