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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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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8月2日电 (张 刚) 7月2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兴凯湖作为中俄界湖,既是著名的风景名胜区,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时还是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地质公园。加强对兴凯湖的管理和保护既是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对推动我省旅游业发展,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起到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兴凯湖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在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的同时,制定保护和管理条例,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然保护区十分必要。
会议指出,《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按照加强保护、统一管理和永续利用的指导思想,对兴凯湖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主体及权限进行了重新定位。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地方政府和保护区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相关细则,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开发工作,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实现自然保护区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利用。
据悉,《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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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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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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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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