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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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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鸡冠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向司机发放宣传单。记者 周军摄 |
东北网鸡西4月8日电 从鸡西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从4月1日开始,鸡西市交警部门在鸡冠区范围内开展整治汽车随意鸣笛的专项行动,将取缔高音剌叭,怪音喇叭,气喇叭,整治随意鸣笛现象。
一段时期以来,鸡西市部分驾驶员随意鸣笛现象比较严重,直接影响了市民的生活和休息,市民对此意见很大。为此,鸡西市交警部门将汽车随意鸣笛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内。此次专项行动是整治在鸡冠区随意鸣笛现象,除执行消防、救护、工程抢险、公安警备等任务时的特种车辆,禁止机动车鸣随意喇叭。高速公路客车进入市区禁止随意鸣笛,市区道路行驶的客运车辆禁止随意鸣笛,违法鸣笛车辆一律扣车,并按法律规定上线处罚。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时,一次鸣喇叭的时间不得超过0.5秒钟,连续鸣喇叭不得超过3次,严禁长鸣喇叭。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的机动车,报警器不得设置长时间鸣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于车辆装有高音喇叭,怪音喇叭,气喇叭车属单位、车主要自行拆除,在4月1日后不拆除的一经发现扣留车辆强制拆除。
鸡冠交警大队希望,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随意鸣笛,不使用高分贝喇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全、畅通、安静的行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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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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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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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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