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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4月28日电 农民工曹某在个体井口进行采煤作业时,因顶板冒落被砸伤。鸡西市劳动仲裁院依法裁决该井口业主赔偿曹某各项费用计20余万元。因该井口业主拒不履行裁决,曹某到城子河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组织全院干警为曹某一家捐献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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