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玉刚
东北网鸡西4月2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价格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是价格法律体系中最根本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经济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在实施《价格法》的十年中,我市各级价格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价格法律法规,深化价格改革成果,提高了价格服务水平;发挥价格优化资源配置的杠杆作用,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减轻了群众和企业负担。可以说,《价格法》实施的十年,是我市价格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价格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的十年;是我市服务科学发展的价格政策不断优化,民生价格问题的解决不断推进的十年;是我市价格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物价队伍形象全面提升的十年。十年中,我市多项物价工作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地位,多次受到国家和省的表彰和奖励。值此《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之际,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全市物价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市物价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价格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杠杆作用。价格工作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牵动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深入贯彻实施《价格法》为主线,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力求实效,全面做好物价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认识当前的价格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物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受国际国内各种因素影响,我们国家的物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也给我市物价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形势比较严峻。从国际看,美国次贷款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全球主要资本市场震荡加剧,美元持续贬值,石油、铁矿石、铜、粮食等初级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目前,虽然西方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短时间内很难取得明显效果,今年仍将对国内价格形成一个较大冲击。从国内看,去年以来,受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相互作用,总量与结构性矛盾的相互交织,货币与成本的相互推动,我国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自去年3月份CPI首次突破3%警戒线达到3.3%以来,始终保持高位运行,中途虽然略有升降,但今年一季度仍然上涨8.0%。从这组数据上不难看出,今年我国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转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压力仍然较大。前不久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大任务”,并要求必须从增加有效供给和抑制不合理需求两方面,落实好九项工作措施。这充分说明国家对物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今年稳定价格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从我市看,去年以来,我市出现了物价结构性持续上涨。据统计,2007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5.9%,其中,受国际大豆价格上涨和国内市场大豆供应量减少的影响,豆油价格同比上涨46.8%;受国内近年来农民养殖积极性不高和猪源锐减的影响,猪肉价格同比上涨60.9%;受国际石油和天然气价格上涨的影响,在成品油中,汽油价格同比上涨2.2%,柴油价格同比上涨11.9%。这三种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拉动了食品类、医疗保健类、居住类等八大类居民消费品价格的上涨,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今年以来,为遏制物价上涨的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物价工作会议、控制物价上涨协调会议、一季度物价形势分析会议,认真解决物价上涨问题。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目前我市居民消费品市场与前一个时期比,供应量充足,总体价格水平稳中有降。但受国内甚至国际形势影响,我市居民消费品价格的升降仍然存在着不确定因素。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价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战略高度,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全面做好物价工作。
二、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确保价格总水平和价格秩序的基本稳定,是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前提基础,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年,鸡西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5%以内。为实现这个目标,各级各部门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要扩大价格监测范围,对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实施全方位价格监测,特别是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范围的企业,一律确定为临时价格监测点。要密切监测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的价格监测,认真调查其生产、供应和流通情况,准确了解和把握相关商品价格情况。要实行价格统计信息月报告、监测信息周报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量信息半月报告制度,为政府实施价格干预提供第一手资料。要加强价格走势的前瞻性分析,为政府科学调控提供决策参考。
(二)落实落靠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充分意识到物价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近10年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实施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加强对粮、油、肉、禽、蛋、奶制品、饲料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对于经营者违反规定提价调价或者未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程序的,物价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要通过提醒、告诫、警示等形式,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规范经营行为。因成本增加确需调整价格的,要劝导企业避开敏感时期,合理把握好调价幅度。在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时,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把握干预力度,不得随意扩大干预的品种和范围,并在价格显著上涨情况消失以后及时解除,以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三)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全省“稳物价、安民生”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定期检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传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代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的行为;严厉打击企业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切实维护好我市市场秩序,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24小时开通价格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价格热点问题。
(四)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做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尿素、磷肥等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确因成本上升需调整的,要充分考虑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必须调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公共服务收费也要从严控制,分期分步逐步调整,防止连锁反应引发价格过快上涨。
(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抓住民生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销售等重点环节,采取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等有效措施,控制物价过快上涨。要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投放使用力度,扶持副食品生产,对困难群体实施价格补贴,安定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要采取强化社会保障、发动社会救助和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措施,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要认真落实增加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加大对特殊群众补助力度等政策,确保中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六)坚持正面宣传的舆论导向。要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对价格热点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说明情况,表明态度,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要以开展《价格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对市场上出现的违法价格行为,要立即调查处理,并在全社会曝光。
三、解放思想,统筹兼顾,推动全市价格事业发展
价格工作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工作,只有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处理各方面的利益,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各级各部门在制定价格政策、疏导价格矛盾时,既要注重统筹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还要着重考虑上游和下游、生产和流通、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牢牢把握价格工作的“尺度”,确保价格工作顺利推进。
(一)处理好价格改革与保护好低收入群体利益的关系。面对当前市场物价上涨压力不断增大,群众对物价关注度、对物价上涨的忧虑感、对政府调控期望值在上升的新形势,我们一定要以“负担是否降低,实惠是否到位,百姓是否满意”为标准,施安民之政、举利民之措、架亲民之桥,努力为人民管价格,给群众谋实惠。2007年,全年人均消费支出明显高于往年,给低收入群众和大中专院校贫困学生生活带来较大影响。虽然国家已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近期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准出台调价项目,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过后,很多产品和收费面临着提价的压力,物价部门在制定价格改革措施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这部分人的承受能力,对这部分人实行优惠的政策,力求将价格改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处理好深化价格改革与价格总水平稳定的关系。推进价格改革要服从服务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大局。人们在认识上往往存在误区,认为价格改革就是提价。我们要改变这种思维,尽可能推出有利于降低群众负担,减缓价格上涨压力的降价措施。如国家移动通信漫游费大幅下降就是价格改革降价成功的例子。对于必须改革的收费,但短期内又会提高价格总水平的提价项目,要审时度势,慎重推出。
(三)处理好价格监管和服务的关系。价格监管和服务都是价格工作的主要职能。要强化价格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和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大力整治教育、医疗等民生价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价费矛盾,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广泛深入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与此同时,随着群众对价格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价格工作的社会性日益凸显,价格管理的领域需要不断拓展和延伸。物价部门只有紧跟形势,加快职能转变步伐,在做好定价调费工作,切实履行经济调节与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致力构建惠及民生的价格体系,丰富价格工作的内容,才能培育价格事业新的亮点,开创价格工作的新局面。
(四)处理好价格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关系。面对错综复杂的价格形势,物价部门需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管能力。要千方百计提高物价部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为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提供保障。
当前,我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节点上。价格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让我们携起手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同心同德、奋发进取,共同开创我市价格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鸡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