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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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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和国庆节等大型活动期间我市的社会治安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刑事犯罪“秋风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打击刑事犯罪“秋风行动”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二、“秋风行动”中,公安机关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多措并举,以打开路,重拳出击,狠狠打击杀人、爆炸、涉枪、投毒、放火、绑架、抢劫、抢夺、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
三、公安机关进一步严密各项治安防范措施,抽调精干警力组建打击现行犯罪便衣队和夜控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上路、上线、上车、深入商业网点打扒、反盗,所有巡逻警车实施公开亮灯巡逻,各派出所组织社区保安员和群防队伍守住社区,让广大市民平安出行、安心工作、放心娱乐、高兴回家。
四、公安机关对宾馆、酒店、桑拿洗浴场所及歌厅、出租房屋等流窜犯罪分子易于藏身的地方进行重点清查、严格管理,组织实施消防、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五、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清缴爆炸物品、枪支、管制刀具集中统一行动,凡是非法持有爆炸物品、枪支、管制刀具的,必须立即上交公安机关,否则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公安机关敦促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公安机关将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展开追捕行动,坚决将在逃人员缉捕归案。
七、公安机关希望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打击刑事犯罪“秋风行动”中,打一场全民参与、共筑平安的人民战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发生案件的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注意发现身边的违法犯罪问题。通过来电来信,踊跃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对于抓获现行犯罪或提供案件线索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鸡西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秋风行动”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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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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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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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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