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单位党委(总支)、党组,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各指导检查组:
为了扎扎实实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搞好舆论引导,做好统筹兼顾,现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信息反馈提出如下要求:
1、各县(市、区)、各部门、各指导检查组要及时总结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好的作法,并以信息的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每周至少1篇。
2、各单位重大活动应提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组报告,以便办公室掌握动态,做出相应的安排。
3、各部门、各指导检查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信息工作,要设立专人负责信息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全面。
4、各单位、各指导检查组在报信息时,要同时报办公室综合组、调研组、宣传组和指导协调组。
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信息接收信箱:
综合组:jxsjbzhz007@163.com
调研组:jxsjbdyz005@163.com
宣传组:jxsjbxcz010@163.com
指导组协调: jxsjbzdz009@163.com
中共鸡西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