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黑宣发[2009]6号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鸡西市“十佳公仆”评选活动。
1、评选范围:
市、县(市)区、乡(镇)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含县处级)干部。以基层干部为主,各级机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参加评选。
2、评选时间:
第七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于2009年3月开始。县(市)区级、市直各党委、市直机关工委、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评选及推荐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市级评选及推荐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3、方法步骤:
评选活动采取以群众评选为主,群众评选与逐级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一步:推荐预备人选。第二步:确定县(市)区候选人。第三步:搞好集中宣传。第四步:评选县(市)区级“十佳公仆”。第五步:评选、审定市级“十佳公仆”。驻市的省直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评选工作可参照上述方法进行,并按照评选范围的规定推荐市级“十佳公仆”参评人选。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电话:2352098,邮箱:JXXCB2008@126.COM)。具体评选活动方案详见鸡宣联发[2009]3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