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陈冠希笑容依旧灿烂。
新华网香港5月14日电 香港电脑维修员史可隽卷入艺人网络不雅照事件一案13日在当地一家法院宣判,史可隽被判监禁8个半月,罪名是不诚实取用电脑罪。
裁判官唐文表示,虽然无证据表明被告将照片在网络发布,但被告将不雅照片给其他人看,已将雇主资料置于极危险的状态,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被告的行为也违反雇主对客户的诚信。
辩方提出保释等候上诉的请求,但遭到裁判官驳回,理由是上诉成功的机会不大。
辩方表示,准备提出上诉。
2008年初,一些香港艺人的私密照片在互联网迅速流传,引起广泛关注。香港警方怀疑事件主角陈冠希曾将一部电脑送修,导致照片外流。史可隽是因此被捕的人员之一。法院在今年4月底裁定史可隽3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的罪名成立。
香港警方一名官员表示,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是一项很严重的罪名,希望通过此案能够让公众明白,在使用电脑和互联网时要小心,注意避免违反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