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6月23日讯 为适时提升当前经济形势下失业保险的保障能力,满足统筹地区内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根据《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日前,我市对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鸡西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245元调整为每月300元,所辖县(市)为每月23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