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1月2日讯 8月份以来,在局长李军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全局同志团结协作认真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标准、制度,加强了统计服务意识。为了使统计工作适应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需要,真实反映我市经济运行情况,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我局在全市集中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目前,统计执法检查已全部结束,总体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精神,按照省局要求和我局年初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安排,鸡西市统计局定于8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以鸡统[2009]49号《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下发了文件,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成立4个检查组深入企业、机关等报表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的内容一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重点是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二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情况;三是2008年年报和2009年上半年定期报表的有关数据质量情况;四是有无人为干扰统计数据,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违法行为等。局长李军对本次执法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要严格依据《统计法》的相关要求查深、查透、查实;依法检查要合规、合法,按程序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从而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准备。根据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的统一要求,我市就执法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全面策划、总体部署,由局法规科对各检查组进行了统一的《统计法》知识培训、执法文书撰写、并以哈尔滨立案材料为依托加强立案学习,统一印制了执法表式,完备的执法保障体系保证了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是有序推进,突出重点把握难点。按照市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由四位分管局长带领9个科室组成的四个业务组,按照突出重点把握难点的原则,深入企业、机关、县区统计部门开展了统计执法工作,其中涉及到机关部门5个,县区统计局1个,乡镇3个,企事业单位15个,拟立案处罚5起。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业务素质低,没有或统计原始台账不完整、数据计算失误等问题。
四是初见成效,报表质量有所提高。通过本次执法检查,我们在发现问题的同时,针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各种不解和疑虑,依据《统计法》和《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解释,并对企业关心和联系紧密的法律条款进行了重点讲解,使报表单位认识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都具有上报统计资料的义务”,同时,“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在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在向企业领导讲解了统计报表的重要意义的同时,讲解了应如何依据行业特点建立财务账目、统计台账,对涉及到的专业报表详细讲解了统计年报、月报及季报的主要表式、指标解释、上报要求等。并要求企业逐步理顺统计台账的设置,统计报表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人员要参加统计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通过这次统计执法检查,使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依法报表的重要性,增强了统计人员依法报表的责任心,也使报表单位加强了对《统计法》的认识,提高了依法统计的意识。从检查的10月份月度数据及季度数据看,企业能够作到报表上报及时、报表上报规范,对统计指标存在疑虑的部分能够及时询问,提高了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同时,通过执法检查企业也逐步建立了统计台账,保障了统计数据“数出有源,数落有根”的真实性、准确性,维护了统计报表工作的权威性。我们也认识到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