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1137号:“东海镇兴隆村二组有多家洗煤厂将生产废水排入河道,导致附近6-7亩水田稻苗变色、死亡,现水田里的水呈红色。鸡东县环保局到现场调查处理之前河水呈黑色,到现场调查处理之后河水呈红色,现在的河水为红、黑色相间,河水直接流向穆棱河,严重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要求治理水污染问题并对农户予以赔偿”
(一)基本情况
鸡东县东海镇兴隆村二组水田灌溉沟渠上游共有5家洗煤厂,其中,有环评手续1家,目前正常生产,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其余4家无环评手续,因不符合环保要求,2018年5月8日,鸡东县环保局对这4家洗煤厂进行了查封。2018年5月31日,鸡东县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称自家水田灌溉水浑浊,鸡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这4家洗煤厂未生产,未发现洗煤废水外排。2018年6月10日,鸡东县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称水田因灌溉用水污染影响,造成秧苗受害,鸡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同县、镇农业技术人员和鸡西市环境监测站业务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认真核实,洗煤厂未生产,但现场有排放废水痕迹,鸡东县环保局对4家洗煤厂各处行政处罚10万元。农业技术人员对秧苗进行现场查看,鸡西市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对2户农户水田内水样及灌溉沟渠水样进行水质采样监测。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6月13日,接到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案件后,鸡东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县公安局、鸡西市环保局监察支队、东海镇政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上游多家洗煤厂生产废水排入河道基本属实。2018年6月13日,鸡东县环保局、鸡东县公安局、鸡西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等部门现场检查4家洗煤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洗煤废水排放,但2018年6月10日,鸡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4家洗煤厂现场检查时,洗煤厂未生产,现场有排放废水痕迹。根据鸡西市环境监测站取样检测报告显示,灌溉沟渠内水样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超标,其余指标不超标。鸡东县环保局对4家洗煤厂进行了查封。
群众反映“水田里的水呈红色。鸡东县环保局到现场调查处理之前河水呈黑色,到现场调查处理之后河水呈红色,现在河水为红、黑色相间”不属实。经现场查看,灌溉沟渠和水田水呈灰黑色。
群众反映6-7亩水田稻苗变色、死亡问题基本属实。东海镇政府、鸡东县农技部门到农户地块现场查看,21户农户186亩水稻秧苗不同程度受害,水稻秧苗表现为部分叶片枯黄死亡,前期叶片有腐烂现象,有少量新叶发出,根系较正常略少,初步分析原因一是插秧过晚有大缓苗现象。二是不排除污水灌溉对水稻秧苗产生的影响。根据鸡西市环境监测站采样检测报告显示,2户农户刘树艳、李海全家水田水样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超标,刘树艳家水田水样石油类超标,其余指标不超标。针对农户反映的赔偿问题,鸡东县已启动信访程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市科法司法鉴定中心)对稻苗受害原因和受害程度进行鉴定,并启动赔偿程序,最大化保护农户利益。目前群众情绪稳定,对处理方案表示满意。
下步鸡东县环保局同鸡东县公安局执法人员不定期检查、夜查,如发现擅自生产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现在这几家洗煤厂已经全面停产,彻底杜绝废水外排,避免水体污染。
(三)问责情况
未启动问责程序。
受理编号1149号:“鸡东县永安镇永安焦化厂每天24小时炼煤焦产生烟尘和臭气,污染周边方圆几公里的空气,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此问题存在多年,当地居民曾多次向市、县相关部门及媒体反映未果”
此问题与第二批第120号案件反映问题完全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