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3480号:“鸡冠区党校浴池的小锅炉,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取缔,除尘设施在检查时使用,每天排放浓烈黑烟,污染当地环境,当地环保部门视而不见,不予监督”
一、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反映地点位于鸡冠区教育街党校综合楼鸡西市鸡冠区振兴浴池(原党校浴池)。该企业于2017年7月3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230302MA19H3X75U,批准经营范围为洗浴服务、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洗衣服务、卷烟零售。该企业于2014年12月在鸡冠区环保局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照2017年《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该企业于2017年8月将原型煤锅炉更换为生物质锅炉,锅炉型号为WHG0.35—95/70—M,配有水膜除尘设施,不在取缔范围之内。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使用生物质锅炉,未发现使用高污染燃料,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现场无黑色烟尘排放。2017年8月淘汰燃煤锅炉至今,鸡冠区环保局未接到该企业相关信访举报,监察人员日常监察也未发现冒黑烟情况,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该浴池除尘设施在检查时使用,每天排放浓烈黑烟,污染当地环境,当地环保部门视而不见,不予监督”问题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1日5时27分接到中央督办信访案件后,鸡冠区环保局立即向区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区环保局监察人员于2018年7月2日10时45分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经现场核查,锅炉配备水膜除尘,在现场检查时,锅炉除尘设备正常运行,水膜除尘连接于烟道中间位置,无法自行关闭,不存在间断使用问题,使用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现场目测也未发现排出黑色烟尘。根据现场情况,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在水膜除尘基础上再加装一套布袋除尘(预计2018年7月末前完成安装)确保除尘效果。
三、问责情况
未发现违纪问题,暂未启动问责程序。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