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4117号:“鸡冠区红星乡银河村有一家环保再生资源公司,粉碎加工矿泉水瓶过程中,排放生产废水,污染地下水、周边耕地及穆棱河;生产时锅炉冒黑烟,污染空气”
一、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反映的鸡西市福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鸡冠区红星乡仁和村三组,2016年1月6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91230300MA18WQFB77,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分类、整理服务,2016年9月在市环保局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目前有粉碎机、扒瓶机、清洗机各1台和防渗水箱1个。鸡冠区环保局在例行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违法行为,也从未接到对该企业相关信访举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该企业粉碎加工矿泉水瓶过程中,排放生产废水,污染地下水、周边耕地及穆棱河;生产时锅炉冒黑烟,污染空气”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4日接到中央督办信访案件后,鸡冠区环保局立即向区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区环保局监察人员于2018年7月5日9时45分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建设了约80立方米三格防渗水箱,企业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无外排迹象,举报“鸡冠区红星乡银河村有一家环保再生资源公司,粉碎加工矿泉水瓶过程中,排放生产废水,污染地下水、周边耕地及穆棱河”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没有锅炉,举报“生产时锅炉冒黑烟,污染空气”情况不属实。
三、问责情况
未发现违纪问题,暂未启动问责程序。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