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4278号:“鸡东县有40多家小洗煤厂,生产期间排污,污染周边环境,上述小洗煤厂每逢有检查就停产,检查一结束就恢复生产。东山镇永远村有一家小塑料厂,生产期间排污,污染周边环境,自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后,该厂连夜转移设备逃避检查。当地环保部门有工作人员向上述工厂通风报信”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群众举报反映“鸡东县有40多家小洗煤厂,生产期间排污,污染周边环境,上述小洗煤厂每逢有检查就停产,检查一结束就恢复生产”
(一)基本情况
鸡东县共有洗煤企业40家,其中有环评手续19家,污染防治设施齐全,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正常生产13家,停产6家,其余21家洗煤企业无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2018年4月24日,鸡东县环保局印发《关于开展涉煤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对县内小洗煤企业进行逐一排查,要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21家小洗煤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如发现擅自开工生产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不定期检查和夜查,未发现有小洗煤企业擅自生产情况。2018年6月10日,鸡东县环保局接到东海镇兴隆村二组群众反映称“水田因灌溉用水受洗煤厂生产排放污水影响,造成秧苗受害”,并将该情况举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经调查,杨洪洗煤厂、鸡东县圣辉煤炭筛选厂、鸡东县永亮煤炭筛选厂、张玉喜洗煤厂4家洗煤企业存在擅自生产、排放污水行为,此案件已于第十二批次113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7月6日,接到第三十六批次信访转办案件后,鸡东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如下:
2018年6月10日,鸡东县环保局接到东海镇兴隆村二组群众反映称“水田因灌溉用水受洗煤厂生产排放污水影响,造成秧苗受害”,并将该情况举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经调查,杨洪洗煤厂、鸡东县圣辉煤炭筛选厂、鸡东县永亮煤炭筛选厂、张玉喜洗煤厂4家洗煤企业存在擅自生产、排放污水行为,此案件已于第十二批次113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7月7日至9日,鸡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域内40家洗煤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其中有环评手续19家,污染防治设施齐全,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正常生产13家,停产6家,其余21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小洗煤企业未发现有擅自生产情况。因县环保局在2018年4月下旬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进驻黑龙江省之前就开展了小洗煤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要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小洗煤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不存在“小洗煤厂每逢有检查就停产,检查一结束就恢复生产”情况。目前,无环评手续的小洗煤厂仍处于停产状态。
(三)问责情况
未发现违纪问题,暂未启动问责程序。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群众举报反映“东山镇永远村有一家小塑料厂,生产期间排污,污染周边环境,自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后,该厂连夜转移设备逃避检查。当地环保部门有工作人员向上述工厂通风报信”
(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2日,鸡东县环保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东海镇永远村小学大门西侧有一废品收购站,名称为鸡东县福源废品收购站,该收购站于2011年注册并营业,主要从事废矿泉水瓶等废品的收购工作,有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收购站库房内有塑料粉碎清洗甩干设备1套,但未进行塑料粉碎清洗生产。该收购站无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鸡东县环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2000元并责令其停止营业、办理废品收购及环保审批手续、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决定。2018年5月8日,鸡东县环保局到现场检查,因整改无望,该收购站已将塑料粉碎清洗甩干设备自行拆除。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18年7月6日,接到第三十六批次信访转办案件后,鸡东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如下:
群众反映“东山镇(实为东海镇)永远村有一家小塑料厂,生产期间排污,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不属实。此问题已于第十五批次1505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群众反映“自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后,该厂连夜转移设备逃避检查。当地环保部门有工作人员向上述工厂通风报信”问题不属实。该收购站已于2018年5月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之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不存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向收购站通风报信情况。
(三)问责情况
未发现违纪问题,暂未启动问责程序。
受理编号4286号:“滴道区煤矿的矸石山下,矿里的装车连与白灰窑上方有1家大选煤厂,下方有2家小选煤厂。上述3家洗煤厂,有时白天生产,有时晚上生产,生产期间黑色废水顺沟排入穆棱河”
(一)基本情况
滴道区原滴道煤矿矸石山附近共有3家洗煤企业,分别为:聚升源洗煤厂、鸡西市唐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矿二运洗煤厂。
2011年,聚升源洗煤厂通过环评审批,但未完全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保部门未予以验收,滴道区环保局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不得开工生产;鸡西市唐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和矿二运洗煤厂不具备正规洗煤生产条件。2016年,滴道区环保局未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环保备案。
滴道区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3家企业均未正常生产。2018年4月,聚升源洗煤厂准备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对原先建成的压滤机等设备进行调试,监察人员发现后要求企业只能进行调试,如果要正式生产必须按照要求健全设施,自主验收。鸡西市唐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未进行生产,但监察人员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迹象,现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矿二运洗煤厂未进行生产,对企业及周边检查中未发现生产迹象。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核实调查,群众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接到市协调联络组交办案件后,滴道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滴道区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滴道区环保局立即对洗煤企业进行调查,群众反映地点共有洗煤企业3家,分别为:聚升源洗煤厂、鸡西市唐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矿二运洗煤厂。
聚升源洗煤厂2011年通过环评审批,但未完全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保部门未予以验收,滴道区环保局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不得开工生产;鸡西市唐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和矿二运洗煤厂不具备正规洗煤企业生产条件,2016年滴道区环保局未对这2家企业进行环保备案。
2018年4月,滴道区环保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聚升源洗煤厂准备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对原先建成的压滤机等设备进行调试,监察人员发现后要求企业只能进行调试,如果要正式生产必须按照要求健全设施,自主验收。鸡西市唐盛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未进行生产,但监察人员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迹象,现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矿二运洗煤厂未进行生产,对企业及周边检查中未发现生产迹象。
滴道区环保局将加大对3家企业监管力度,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未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不能生产,对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予以查封,情节严重的报区政府予以关闭。
(三)问责情况
未发现违纪问题,暂未启动问责程序。
受理编号4340号:“恒山区柳毛矿有多家石墨矿工厂,生产期间污染严重,导致附近居民区内石墨粉尘漫天飞扬。近期因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上述工厂已全部停产”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鸡西市柳毛石墨矿原为国有企业,现更名为鸡西市东北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始建于1936年,位于恒山区柳毛乡光明村附近,占地约5平方公里,主要产品为鳞片石墨。
该企业附近有3家选矿厂,分别为:鸡西市丰禄石墨选矿厂、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鸡西市环宇石墨选矿厂。2014年5月,市政府下发《全市石墨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恒山区所有石墨企业均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实现了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使用和筛分车间、烘干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密闭,并增设和安装布袋除尘设施。
恒山区环保局采取“双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每月巡查频率不低于1次。在日常环境监管巡查中,未发现上述石墨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二)核实处理情况
因部分企业近期废气检测未结束,暂无法定性问题是否属实。2018年7月6日,恒山区接到信访案件后,立即责成区环保局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恒山区柳毛矿有多家石墨矿工厂,生产期间污染严重,导致附近居民区内石墨粉尘漫天飞扬”问题暂未定性是否属实。
经恒山区环保局现场核实,鸡西市东北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及其附近的鸡西市丰禄石墨选矿厂、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鸡西市环宇石墨选矿厂4家石墨企业,除鸡西市丰禄石墨选矿厂因设备故障于2018年5月20日停产外,其他3家企业均正常生产,各生产车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目测未发现石墨粉尘漫天飞扬情况。2018年4月5日,黑龙江中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鸡西市东北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的废气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废气符合排放标准。2017年6月8日,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的废气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废气符合排放标准。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恒山区环保局要求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鸡西市环宇石墨选矿厂、鸡西市丰禄石墨选矿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再次对废气进行检测,预计2018年7月30日前可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待废气检测完成后,恒山区将按照检测结果判定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属实,如出现超标排放情况,恒山区环保局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理。
2.群众反映的“近期因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上述工厂已全部停产”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上述4家石墨企业除鸡西市丰禄石墨选矿厂因设备故障于2018年5月20日停产外,其他3家企业均正常生产,无因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致使企业停产情况。
(三)问责情况
信访案件暂未定性是否属实,暂未启动问责程序。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