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鸡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鸡西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机构改革,刘印兴同志工作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鸡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印兴同志辞去鸡西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