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作风整顿情况通报第5期:省公安厅出台20条措施推进“办事不求人”
编者按:2月18日,省委书记张庆伟和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分别在《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推进“办事不求人”2019年总体工作方案》上批示“很好,从具体事做起”“这是第一步”。省委省政府提出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是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对政府及部门带头讲诚信、依法理旧账的明确要求,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具体措施。省公安厅迅速行动,从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入手,出台20条具体措施,努力把“办事不求人”落实落细。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地方实际、部门特点,找准突出问题、办事堵点,从企业和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最受益的事情做起,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办事不求人”,推动龙江干部作风持续改进、营商环境明显优化。
省公安厅出台20条措施推进“办事不求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事不求人”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坚持问题导向,从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落户口、办护照、上车牌”等具体事项入手,聚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维护公平正义”等核心要素,进一步通畅正门、堵塞后门、强化监督、严格问责,不断规范执法活动,持续改进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
一、通畅正门。规范并公开各类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办事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投诉办法等,着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动“按规矩办事”。
1.开通“公安政务服务110”(960110),实行7×16小时人工电话和网络在线服务(每周7天,每天8时至24时),解答政策法规、办理预约登记、帮办特殊事项(现有业务流程无法涵盖的特殊服务事项)、受理群众投诉、督促问题解决。
2.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公布“落户口、办护照、上车牌”服务标准,制作相关事项公益广告,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进行广泛、持续、深度宣传,最大限度扩大社会知情面。
3.再造“落户口”证明材料审核流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搭建办理户籍业务证明材料上传平台,设立证明材料核查中心,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因无法甄别真伪导致不办、拖延、退办等问题。
4.实现服务窗口缴费电子支付,解决群众现金支付排队、找零难问题。
5.升级“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市地公安机关建立互联网户籍业务办理中心,统一办理网上户籍业务,努力实现能够网上办理的户籍业务100%网上办。
6.推行“我代办”制度,对有特殊困难群众的办事需求,由民警受理代办。在公安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导办服务,解决群众对办事流程不熟悉问题。
7.推行“办护照”等自助填表、自助签注、自助照相、自助取证功能,在现有基础上增配自助设备,实现全省出入境服务大厅自助设备全覆盖。
8.增加汽车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办点,合理布局机动车号牌制作点,深度推进“警邮”“警保”合作,方便群众“上车牌”。
9.增加硬件投入,优化软件算法,解决“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实名认证慢等问题,方便群众“掌上办事”。
10.省公安厅制证中心设立身份证及护照等证件直取窗口,推行短信提示服务,方便有紧急需求的群众提前取证。
二、堵塞后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让“后门走不通”。
11.建立制、取证流程监督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实现上报顺序与出证顺序一致,解决违规“加急”问题。
12.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办理学区户口落户、同一地址分户等问题,出台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解决规则缺失、自由裁量空间大引发的“求人”问题。
13.制定汽车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办“上车牌”业务管理规定,明确准入条件,统一服务标准,保证服务质量。
14.完善窗口叫号管理,实行叫号顺序与业务顺序比对校验,解决“加塞”问题。
三、强化监督。通过加强内外监督,推动“办事不求人”强制入轨。
15.为每个服务窗口配备双向音视频记录设备,实现服务全程留痕,一年可回溯。
16.开展重点数据和异常数据监督,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等组成“办事不求人”监督队伍,签订公民信息保密协议,随机确定第三方监督成员,对学区房落户、敏感号牌发放、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审批等环节进行核查监督,结果在媒体公布。
17.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城调队对“办事不求人”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通过评估结果检验工作绩效。
18.以群众表扬和投诉案例为基本依据,查看窗口音视频记录,每月在公安网公布最佳、最差服务视频,让记录设备发挥激励、监督作用。
四、严格问责。通过对违规办事、拖延不办等问题严厉问责,让民警面对“求人”不敢为、不想为。
19.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制定《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警纪调查处理办法》,规范程序方法,明确结论运用,强化问责落实。
20.设立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群众投诉线索核查专班,对通过“公安政务服务110”(960110)、信访、警务督察、媒体等渠道获取的企业和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