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打好助企发展优化招商引资政策环境“组合拳”
今年以来,鸡西市聚焦解决原有扶持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激励力度不大、政策环境不优等问题,把优化招商引资政策环境作为新一轮助企发展的突破口,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鸡西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支持方向、支持范围和支持力度上有了更多新突破,努力以“好”“优”“强”的政策导向和环境,推动现有企业发展壮大,吸引更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
以“好”的政策导向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扶持重点和方向,培育和壮大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产业项目。明确了重点支持石墨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绿色食品深加工、生物制药、旅游设施等“五大优势产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在重点扶持大项目基础上,着眼长远瞄准形成产业集聚发展、集群发展,将商贸物流等三产服务类项目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四新”经济项目,也纳入重点支持范围,通过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产业发展新动能,涵养经济发展新税源。同时,列出负面清单,将单一的资源开采、洗选等初加工项目,单一的养殖业、库房仓储、房地产开发等财政贡献不可持续项目纳入不在扶持范围。
以“优”的政策环境实现扶持范围扩大化。积极降低门槛限制,将现代煤化工、石墨新材料领域建设项目,享受资金扶持标准由原来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调整为5000万元;对“四新”经济项目,财政贡献不设“门槛”,给予连续五年财政奖励政策,实现“三免两减半”;对新上的产业项目,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连续五年财政奖励政策,即“三免两减半”。另外,在扶持范围上也不断扩大。如,新增了对总部经济项目的扶持,规定自从正式运营之日起,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每年分别按50%、60%、70%给予奖励。新增了对“个转企”“小升规”等方面的扶持,明确新注册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纳税超过50万元的,按照对地方财政贡献的80%给予一次性支持;对年度达到标准、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对规模以上亏损企业实现扭亏的,视对地方财政新增贡献额度和减亏比例分别给予40%、60%、80%的一次性奖励支持。
以“强”的政策力度吸引更多企业项目落地。围绕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15个方面,以“真金白银”政策直接量化明确支持标准,使政策落实可对照、可兑现。如,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以2018年为基数,对地方财政贡献分别实现一年、三年、五年翻番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对地方财政新增贡献额度,最高可获得80%的奖励支持;对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对地方财政新增贡献50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会工业企业,市政府给予特殊贡献奖不低于100万元。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方面,对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基数企业,按上一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连续给予奖励。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对新引进企业上市三年后,按上市前三年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奖励;对我市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的,直接融资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在我市的,或通过借壳上市后注册地迁至我市并纳税的,给予企业500万元奖励;对我市非上市公司成功发债或租赁融资1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补贴;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元(“四新”企业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根据贷款情形单户企业最高可享受300万元的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