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闫循锋
按照省、市委决策部署,根据省委政法委、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要求,鸡西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代表市扫黑办现就我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作如下表态。
全市要从现在起,严格按照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扫黑除恶为突破口,主动作为,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小煤矿专项整治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强化组织领导,精细工作部署,扩大宣传声势,严密斗争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强化各级保障,强化监督问责,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以更强的民本思维赢得民心,以更强的斗争精神除恶务尽,确保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见行见效,努力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一、发现线索,深挖彻查。全面排查涉煤领域内的黑恶犯罪线索,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煤领域黑恶犯罪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顾虑,依据有关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举报人进行奖励。公安机关要在治安管控、每日警情中,深摸涉煤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检察机关要组织专班,启动公益保护措施,重点对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和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逐一排查,从中梳理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法院要结合诉调审判职能,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摸排发现线索。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管和摸排力度。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获得涉煤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二、持续宣传,扩大声势。利用公共媒体和可行信息渠道持续播发鸡西市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公告,向社会公开表明市委市政府坚定的政治态度,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敦促违法犯罪人员到政法机关投案自首。
三、聚焦问题,精准打击。一是依法严惩涉煤领域黑恶势力犯罪。准确把握涉煤领域黑恶犯罪规律特点,明确重点、精准施策,依法严惩内外勾结、垄断煤矿资源和盗采国家煤炭资源等黑恶犯罪、聚众阻挠政府部门整顿关闭小煤矿中煽动闹事、恶意破坏社会秩序,要挟政府、暴力抗法等黑恶犯罪;在煤炭资源、矸石山等领域,强揽工程、滥开滥采等黑恶犯罪;在煤炭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煤霸、路霸等黑恶犯罪;涉煤领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犯罪;插手涉煤领域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黑恶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
二是依法打击危害煤矿生产安全犯罪。各政法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及时搜集、掌握危害煤矿生产安全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偷盗煤矿设施设备,盗采国家煤炭资源;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危害生产安全扰乱生产秩序,破坏生态环境;打击迟报、瞒报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停工停产煤井非法私采,造成重特大事故;非法制造、买卖、存储煤矿生产火控品;涉煤领域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碍公务等犯罪活动,确保打稳、打实、打出效果。
三是综合治理涉煤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各级政法机关要依法整治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继续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问题;停工停产矿井私自恢复生产,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倒卖、出租、转让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问题;图实不符,采用假图纸假密闭逃避监管问题;煤矿企业非正规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问题;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不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使用假数据欺骗监管部门;危爆物品运输企业、车辆不遵守有关规定和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车辆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政法机关,涉及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把专项打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预防和解决涉煤领域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涉煤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压,严格履职,最大限度挤压涉煤领域违法犯罪空间。政法机关要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工作联动,认真执行黑恶犯罪“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沟通、移送、反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形成整体推进态势。
五、重拳出击,全力攻坚。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组织精干力量、边排边打,确保首战告捷,打出声势形成震慑。对黑恶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背后“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依法从严惩处,对其他严重刑事犯罪也要依法严厉打击。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罚金等多重手段,坚决摧毁违法犯罪分子经济基础。市扫黑办将对黑恶和重大复杂刑事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坚持“两个一律”,对涉煤领域黑恶犯罪案件,一律采取上提一级,深挖彻查;对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一律采取提级管辖、专案办理,坚决撕破“关系网”、抠出“黑后台”、毁掉“保护伞”。
总之,通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小煤矿专项整治,有效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涉煤领域黑恶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有效治理煤炭领域治安乱点,实现煤炭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明显优化,涉煤领域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举报电话:鸡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67-2352120。工作日,由专人负责接听、受理、处置群众电话举报线索。
举报邮箱:jxzfw2011@126.com。
邮寄地址:鸡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鸡冠区红旗路15号,市委大楼118室),邮编:15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