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开展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问题,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还有一些新的隐形变异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根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非法采砂“保护伞”问题的力度,特发布通告如下:
-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活动,并主动向组织交代存在的问题。
-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凡主动向纪委监委说明本人或检举其他人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问题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限期内凡不主动说明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联系电话:0467-12388 0467-2871197
特此公告。
鸡西市纪委监委
鸡西市水务局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鸡西市公安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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