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评论员
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省情实际与长远发展而制定的重要文献。
《实施意见》,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把握了局部与整体的系统思考,体现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符合中央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切合龙江实际、顺应群众期待。《实施意见》确定的11个方面制度体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是应对风险挑战冲击的有力武器,必将为我省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牢靠而持久的制度保障。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要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形成加强治理的广泛共识,要进一步明确前进方向、凝聚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要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增强共克时艰的信心决心。
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必须把党的领导制度置于统领地位,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全省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各级党组织要抓紧就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已建立制度框架的要巩固深化,正在探索的要继续推进,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各方面制度完善和发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力,就不能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效能。省委《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对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六保”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作了部署,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省委《实施意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全过程,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今年是前所未有的特殊之年,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极其艰巨。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机制、调整措施,加快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仅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综合治理水平等方面不断迈上新台阶,更要在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全省上下要始终保持大战状态、大考作风,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